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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席國際會議作業要點(102年12月26日第5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)

中華民國76年9月24日第6次所務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78年3月30日第12次資深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78年4月25日第13次資深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81年6月13日第44次資深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82年10月21日第58次資深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82年11月18日第4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96年4月12日第2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02年12月26日第5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

一﹑依據:
本院「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及技術人員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處理要點」。


二﹑應備文件:
1.    申請書、著作目錄、開會通知、會議議程、邀請函。
2.    詳列全部經費補助來源及補助項目。
3.    若有論文發表者請附論文接受函、論文摘要。
4.    未發表論文者,請說明參加會議的重要性。


三﹑經費補助由資深委員會議審核,得補助項目如下:
機票費:經濟艙來回機票。
生活費:生活費比照行政院出差旅費標準,必要時得依實際需要決定補助額度。
註冊費
行政雜支:包括陸上交通費、出國手續費、保險費等。


☆補充說明:
1.    會議前後順道訪問相關研究機構者,需提出邀請函及具體訪問計畫,生活費最高合計補助7天的日支費。
2.    業經資深委員會議決之出國案,若擬變更經費使用項目及經費來源時,資深委員會得重行審議。


四﹑會後報告:
1.    會議經過情形
2.    會議心得
3.    建議事項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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